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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局参与编制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通过长江委审查

来源:水资源中心 时间:2019-06-20 作者:郭卫 编辑:王琨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与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加,迫切需要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研究及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按照“一河(湖)一策”要求,组织编制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长江流域2019年共选取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赤水河、清江、湘江、赣江、长江干流(宜宾至入海口)共10条河流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工作,水文局水资源中心、技术中心派员全程参与其中,主要负责监测站网布设、预警平台搭建以及生态流量预警目标确定、预警措施制定等相关内容。4月-6月经水资源管理局、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先后组织多轮技术讨论,提交了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汉江5条河流的编制方案报批稿,6月18日,长江委在武汉组织召开了五条河流的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审查会,参会的领导专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审查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方案编制采用的基础资料丰富、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技术论证合理,提出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符合水利部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案成果合理可行,一致同意审查通过5条河流的保障实施方案。

按照委内工作安排,7月还将启动赤水河、清江、湘江、赣江、长江干流(宜宾至入海口)5条河流的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责任编辑:刘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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