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河道勘测管理处

时间:2013-05-16 编辑:网管

1、负责全局河道测绘工作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河道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治江河道专业观测规划及年度生产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河道基本观测及重大测绘与科技项目。

2、负责全局河道测绘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测绘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拟订有关河道测绘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测绘技术处理及技术指导;组织承担测绘技术培训。

3、负责全局河道测绘质量管理。拟订有关河道测绘质量标准管理规定和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河道测绘项目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工作。

4、负责测绘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计划或规划的编制及能力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长江河道测绘基础设施、监测站网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5、负责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6、承担测绘行业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测绘资质申报与换证,并负责资质年检与相关管理;配合进行测绘行业各类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参加测绘行业各项活动与测绘交流工作;监督并指导测绘仪器鉴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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