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 关 党 委

时间:2013-05-16 编辑:网管

1.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制定水文局机关党委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水文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和落实的具体意见,负责对基层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上级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形势任务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章规定,负责对在汉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转正工作;做好在汉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5.负责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6.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宣传、行业宣传和公共宣传,指导全局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全局网上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政研和普法工作,研究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单位文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单位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局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8.代管局团委工作,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协助局党组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发挥各民主党派在水文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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