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财务处

时间:2012-01-09 编辑:网管

1、负责全局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结合水文局实际拟定水文局财经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办法;依法执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负责全局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局属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审核、汇总、上报全局财务报表,对水文局所属各单位投资兴办实体进行财务监管,制定各单位年度考评经济目标并参与年终考评。

3、负责全局预算管理,预算申报、分解、批复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预算、事业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全局的年终决算工作,组织事业项目的总结、验收和绩效考评。

4、负责全局财政性国库资金的用款计划、支付申请和支出月(旬)报的审核、汇总、报送,监督各单位财政性国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5、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审查局属各单位编制的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汇总编报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参与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局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工作。

6、负责水文局机关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机关各部门经济责任目标的制订与考核。

7、负责全局水利基金、特大防汛费等专项经费的申报、下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局银行账户的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实施、应用,组织实施全局财务人员培训。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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