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2-01-09 编辑:网管

1、负责组织拟定水文局人才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局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水文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干部配备方案,负责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职数管理工作。

3、承担局党组秘书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和局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管理。

4、负责公开招聘、人事调配、专家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及技能竞赛等工作。

5、负责工资管理。承担工资调整,津补贴审批。拟定局机关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指导局属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6、负责全局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疗休养、离退休审批工作。承担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归口管理局级表彰奖励。

7、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外事管理,承担出国团组计划申报和出国人员报批工作。

9、负责人事基本信息审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人事劳动教育统计分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邮政编码:430010
联系电话:027-8282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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