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水环境监测管理处(水环境监测中心)

时间:2012-01-09 编辑:网管

1、负责全局水环境监测技术管理,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水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水体、重要水域和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以及相关水生态的水环境监测站网规划、水环境监测与分析评价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制定水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科研计划。

3、负责组织全局水环境监测资料的整汇编,并指导各监测中心的水环境监测资料整编工作。

4、组织开展水质分析、评价及研究工作,编制各类相关水质通报、简报等。

5、指导局属水环境监测中心计量认证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水环境监测质量的审查、监督、评定等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编制水环境监测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的规划、计划与实施,做好新技术、新仪器的培训与推广应用工作。

7、组织流域干流和跨省支流的主要河段、省界河段、跨流域调水、入河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以及重大突发性污染事件、水生态事件的水环境及水生态监测、分析及信息编报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邮政编码:430010
联系电话:027-8282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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