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研究成果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巡察成果应用研究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19-05-05 作者:局机关政研课题组 编辑:杨杰

单位:长江委水文局监审处

课题负责人:罗禹权

课题组成员:魏进春 张广华 张力平 许朝勇

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年10月—2018年5月水文局党组开展了首轮内部巡察工作,先后分三批对局属7个勘测局进行了巡察,实现了首轮巡察全覆盖。为总结巡察工作经验,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水文局调研组对首轮巡察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首轮巡察严肃认真、成效显著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研究制定了《水文局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组织编制了《巡察工作主要程序及要点》《巡察组工作纪律》《对被巡察单位的有关要求》等相关巡察制度和流程,并专门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举全局之力,精心抽调人事、财务、党务、监察、审计等业务党员干部组成巡察组,认真开展巡察,严肃进行反馈,切实抓好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摸清了家底。通过巡察,基本掌握了全局政治生态总体状况,共发现7个单位存在的157项257个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党委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主动把方向、谋大事、促发展的能力意识不够强,对单位发展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不够,使命意识、担当精神显得不足,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轻事业,重业务轻党建,重当前、轻长远的现象。部分单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同程度存在集体研究不够。二是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思想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不同程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部 “三会一课”不够规范,支部生活、党员发展等支部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记录简单甚至不全。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需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需要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彻底,懒庸散软、不在状态现象等四风问题仍需持续改进,责任落实中梗阻和末梢淡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巡察整改力度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四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到位,在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基建管理、资产管理、车船租赁、收入分配、企业管理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廉政风险。

二是解决了问题。各单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将问题整改落实到具体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台账,对账销号。7个勘测局共研究制定394项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并及时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局党组进行了报告。同时,为充分发挥巡察效果,局党组将局属单位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梳理出6个方面253个具体问题,供局属单位参考和对照检查,有效解决了局属单位一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等突出问题。

三是健全了制度。各单位通过剖析根源,源头治理,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部管理等方面先后制定了《党委工作规则》《推进“四个水文”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101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同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促进了各单位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升了各单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落实了责任。通过巡察,压紧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提升了各级党员干部群众纪律规矩意识,推动了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巡察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对巡察工作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介绍情况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甚至对巡察整改敷衍应付、简单就事论事,没有真正触及问题根源,没有真正把巡察视作单位政治体检、把脉问诊的重要机遇,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消极应付思想。二是巡察方式方法较为简单。巡察组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信访、审计等方式开展巡察,虽然直观易行、操作性强,但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个性和表面方面,“鸡毛蒜皮”事情较多,共性和深层次的问题相对较少,影响巡察效果。三是巡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主要是从各部门(单位)临时抽调,大家业务繁忙,缺乏巡察工作经验积累,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要求及巡察政策把握上存在一定的滞后,尤其是在对一些工作的重点、问题的分类和定性等方面把握还不够精准,与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甚至少数巡察干部存在熟人思想、心存顾虑、不敢担当,满足于过得去、走过场,巡察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针对存在问题,急需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一是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细化被巡察党组织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巡察开展、抓好巡察整改等具体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建立问责追责机制,真正体现政治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巡察工作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二是丰富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提级巡察和外部审计,破解熟人思想;开展专项巡察,针对某一部门、某一领域或某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或延伸巡察,实现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相互联动;经常性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常杀“回马枪”;完善日常检查与巡察互动机制,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充分利用党建廉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巡察结果运用共享机制,把巡察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财务、人劳、党务、纪检监察等联席会议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认真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地、问题整改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是打造过硬巡察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总体要求和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力突出的标准,配齐配强巡察工作队伍。抓好巡察事前培训,深入学习巡察工作重要精神和最新要求,切实提升巡察队伍综合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内控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督促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

三、持之以恒,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巡视巡察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有利于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纪党规、改进作风、永葆清正廉洁,需要各级党组织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坚守政治定位,保持战略定力,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扎实开展新一轮巡察工作。

一是年内启动专项巡察,2020年底前实现局属五大中心和一方公司巡察全覆盖。

二是开展第二轮常规巡察,2021年7月建党100周年前完成局属7个勘测局第二轮巡察。

三是开展巡察“回头看”,2022年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完成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总结,谋划下一轮巡察工作。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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