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究成果

以“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20-05-20 作者:田甜 万博 编辑:杨杰

——基于水文基层单位的探索实践

单位: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课题负责人:周才扬

课题组成员:田甜 万博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不断深化细化。作为水文基层单位,长江口局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努力构建符合基层单位实际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把横向协同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形成责任闭环体系,将“四责协同”机制落地生根,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和有力抓手。本课题将从“四责协同”的价值内涵出发,阐述在基层水文单位构建“四责协同”机制的策略,研究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四责协同;全面从严治党;水文基层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围绕管党治党提出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2017年以来,上海积极探索,提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并在政府、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201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我局作为基层水文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努力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四责协同”机制的含义

“四责协同”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核心就是要抓好四个责任。一是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纲”,党委要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中,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牢牢抓住纪委监督责任这个“保证”,纪委要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抓好问责追责;三是牢牢抓住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这个“关键”,书记要将“第一责任”抓在手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四是牢牢抓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这个“基础”,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实现“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四责协同”机制的价值内涵

“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体现三大价值内涵。一是明晰责任,提高履职意识,让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牢记政治身份,充分认识到所肩负的责任,切实履职。二是协同发力,打造责任共同体。“四责协同”中强调协同的作用,四个方面的责任既有所区别,更要相互协同、同向发力。三是考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通过将“四责协同”责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形成责任闭环体系。

(一)明晰责任,提高履职意识

“四责协同”首先要聚焦“责任”二字,解决谁来抓的问题。从集体角度来说,党委和纪委要主动担责。党委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中。纪委要发挥好监军作用,勇担监督职能,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个体角度来说,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责任。班子成员既要管好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更要牢记政治身份,落实政治责任,将“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协同发力,打造责任共同体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突出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战斗力为重点。 在“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中,党员领导干部在明晰责任的基础上,更要注重彼此间的配合和协作,做到组织责任与个人责任相融合,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同向发力、同步运转、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的建立有利于“四责”间的搭台补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

(三)考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

“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落到实处,则离不开考责问责。考责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要通过将“四责协同”的责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从而倒逼责任落实。通过明确责任、压力传导、强化监督等手段,让“四责协同”机制成为一个“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闭环体系。

二、在基层水文单位探索构建“四责协同”机制

长江口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一盘棋”,着力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四责协同”机制。

(一)制度先行,抓实责任分解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长江口局党委深刻理解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贯彻落实上,制定关于《长江口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则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责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等。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为我局的“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供了明确路径和有力保障。

二是制订责任清单。制定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履责内容,抓实责任分解,形成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清单”,并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充实、调整和细化,使责任主体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和履责方式更加具体和清晰,让班子成员明白肩上“担子”的分量,避免责任虚化空转。

三是聚焦问题推动落实。结合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以及廉政风险排摸等工作,党委组织牵头、纪委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通过“责任人自己找、主要领导提、纪委案中查”,形成“问题清单”;班子成员针对问题确定责任项目,制定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职能部门和完成时限,汇总成“项目清单”,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二)压力传导,构建责任链条

一是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贯彻落实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和要求,坚持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标本兼治等方面协同发力,把党委、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四类责任主体的横向协同协作与局党委、局属各党支部、各部门的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以上率下推动责任全面落实。

二是完善“一岗双责”协同化履责机制。加强对责任承诺层层把关。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的责任书进行审签,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书进行审签,责任书由局党群办存档保管。分管领导常去所在部门、特别是生产一线开展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结合水文一线特点制定履责清单、责任项目清单,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过程监督管理。党委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制订责任项目报党委会审议确定,把责任压实、压细,实现有效传递;年中检查推进,研究推进措施,推动项目落实;年末总结评估,对“四责协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在全过程中,加强各责任主体履行责任的工作纪实,定期开展工作汇报和履责督导。

四是上下协同传导责任压力。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的联系,在研究解决责任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取得上级的指导,接受上级的监督。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要定期向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群办应按照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具体工作。

(三)强化考责问责,完善考评体系

一是加强和深化述责工作。通过抓“重”、抓“全”,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履责情况的自检自查,推进履责能力不断提高。一是重点人员重点述,结合年度考核,采取现场述责、书面述责的方式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向上级考核组进行述责,推动责任落地生效。二是巡察期间全面述。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巡察时,全面汇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是个人述责全覆盖。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和考核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评责体系。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和年度考核;由上级组织对党委领导班子、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开展民主测评;长江口局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对各支部、中层干部履责情况的评价,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

三是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政治巡察,结合“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对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巡察所提出的反馈及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切合本局实际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

四是依纪依规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进“四责协同”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经查实认定履责不力、失责失位的组织和个人,严肃开展问责,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四责协同”机制取得的成效

“四责协同”机制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基础,以明确责任边界为前提,以构建责任体系为重点,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确保目标明确、主体明晰。在“四责协同”机制下,我局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更加积极主动,抓手更加明确有力,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通过清单管理将从严治党管党具体化项目化,实现了监督有标准,考核有指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促并进”的理念深入人心,班子成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四责“协同”的作用充分发挥。在主体责任履行给力的同时,纪委监督责任做到了紧紧跟上,全局的政治生态环境更加优化。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四责协同”机制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是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探索和正确路径。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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