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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正式进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来源:离退处 时间:2020-08-21 作者:胡关顺 编辑:离退处


8月20日,长江委水文局机关退休职工完成了一件大事----他们从此挥手告别单位医疗报销,正式进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职工医疗保障改革,是一件大好事,也是一件大难事。从酝酿医疗改革,到着手实施再到今天的实现,水文局经历了艰难的20多年的历程。

1998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即以职工医保为基础,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组成。职工医保确定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种社会保险模式。

2004年,水文局为加强机关医疗费管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按照医疗费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参照长江委及湖北省医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了《水文局机关医疗费管理办法》。此办法实施,水文局职工由公费医疗向由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转变。

随着水文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对健康日益增涨的需求,同时杜绝医疗资源浪费,2014年完善了《水文局机关医疗费管理办法》。与2004年相比,医疗费补助和报销比例有较大的提高,并且向离退休职工倾斜。

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2020年,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医疗待遇,局机关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水文局机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水文局从单位医疗保障进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实施节点,是大局所需、大势所趋。这次医改得到了长江委和水文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得到了广大职工大力支持和理解。从2020年8月20日起,水文局机关职工医疗挥手告别单位医疗保障体制,阔步进入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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