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文

水文局召开《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会议

来源:建安处 时间:2024-09-05 作者:蒋正清 编辑:香天元

9月2日下午,长江委水文局召开水文局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会议。水文局副局长张潮出席会议。会议由建安处主持。

张潮指出,近年来,随着水文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国家对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也有了新的要求与变化。为及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水文局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十分必要。修订应结合上级新颁布的各类规定和办法,侧重于不断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更好发挥出建设投资作用,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张潮充分肯定了会上修改的内容,要求修改后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尽快颁布执行。

《办法》重点新增了预备费动用审批、项目验收权限划分、验收委员能力要求、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容,补充完善了项目法人管理、政府采购、过程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会议还专题讨论了“巡测基地”项目项目法人组成,设备采购和建安工程两个政府采购文件,明确了采购形式,建设主材选择等重要内容。

水文局副总工程师徐高洪,水文局办公室、规计处、财审处、监测处、水质处、河道处、纪检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余可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