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委直属机关党委 长江工会关于开展长江委青年“创新创效创优”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时间:2021-08-11 编辑:郑力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长江委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长江委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江委青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团结带领长江委青年群体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政治建委、经济兴委、科技立委、人才强委、文化塑委”长江委新时期发展战略,传承治江先辈创新精神,将青年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激励青年努力建功“十四五”,直属机关党委、长江工会决定联合开展青年“创新创效创优”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结合长江委青年群体分布情况、岗位职责,本次竞赛活动分为三类。

1.技术创新类

主要包括:围绕治江中心工作和单位改革发展,在水利科学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

2.发明创造类

主要包括:在水利技术应用、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过程中,研究发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的相关成果。

3.综合管理类

主要包括:在行政管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务资产管理、人事劳动管理、群团工作、市场经营等方面的新思路、好点子,对提高工作质量、水平和效率起到良好推动作用,对某一方面的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性。

报送参评项目以近3年取得的成果为主,每个部门(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10个,原则上应包括上述三类,项目登记表见附件1、2。

二、参加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在岗40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若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由第一作者所在团组织推荐。

三、活动安排

竞赛活动在2021年8月—12月进行,分四个阶段。

1.申报阶段。各单位工会组织、团组织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青年参与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并指导青年申报。8月31日前,机关团支部、委属各单位团组织按要求将参赛项目登记表(一式4份)、汇总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1套)报水文局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6471286@qq.com。如有项目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请一并报送。

2.初审阶段。9月,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展示,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现场展示评比的项目(入围项目另行通知)。入围项目在现场展示前可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3.评比阶段。11月,适时举办长江委青年“创新创效创优”竞赛现场展示评比活动,采取“现场演示+答辩”的方式,确定最终名次。其中,演示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表彰阶段。12月,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并采取一定方式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竞赛活动在直属机关党委、长江工会领导下进行,由直属机关团委组织协调,水文局工会、团委承办。各单位工会组织、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把关,为青年群体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让优秀青年更多地参与进来,让优秀项目更多地涌现出来。

2.把握标准,体现特色。参与竞赛的项目,要突出青年特色和岗位特点,应是长江委各部门各单位青年立足岗位职责进行的原创,有特色有新意。要与技术攻关、业务拓展、基础科研、党务及行政管理、经营创收、服务保障等各类工作深度融合,具有一定可推广性、实用性、前瞻性、引领性。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鼓励单位青年职工特别是一线青年职工广泛参与,引导广大青年立足岗位、主动探索思考,以此作为发现和培养青年人才的平台,有效激发青年队伍活力,切实增强青年群体对治江大局的贡献度。

直属机关党委:王惠娟,联系方式:027-82828509;

水文局:熊莹,联系方式:027-82829603; 郑力,联系方式:027-82829620。


长江委直属机关党委 长江工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1.长江委“创新创效创优”参赛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长江委“创新创效创优”参赛项目汇总表.doc


责任编辑:郑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