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水文局关于全面自主管理水文在线监测数据的通知

来源:监测处 时间:2021-08-17 作者:监测处 编辑:监测处


局属各勘测局:

为确保水文在线监测数据安全,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推进基于大数据的自主创新,经研究,水文局决定启动水文在线监测数据全面自主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自主管理”),逐步接管在线监测设备厂商数据,实现水文在线监测数据全部在我局自主平台上进行管理的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随着水文监测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我局配备了大量水文在线监测设备。目前,除水位、雨量以外,其他在线监测数据尚未进行统一自主管理,有的仅能通过设备厂商平台进行存储、传输、计算、查看、监视和成果展示,不能归集于我局自主平台。由此引发数据安全得不到保障、设备状态不能实时监视、关键算法模型无法掌握、水文参与研发深度不够、大数据驱动创新功能未充分激活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水文监测现代化的发展。

近两年来,我局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信息化能力持续提升,大数据应用逐渐深入,已经基本具备了接管、整合和应用水文在线监测数据的良好条件,实施水文在线监测数据全面自主管理势在必行。

二、自主管理对象

自主管理的对象包括我局年度生产计划中涉及所有水文测站的在线监测数据。已建、在建、拟建和作为科研实验用途的在线监测数据均纳入自主管理工作范围。

自主管理工作所涉及的监测项目包括:水位、雨量、流量、泥沙、蒸发、水温等。纳入自主管理工作的数据类型包括:全部水文原始数据(如每一测点、每一瞬时流速)、水文中间过程数据(如部分流量)、水文算法模型(如流量计算公式)、水文成果数据和设备运行状态数据等。可不包括机械、声学、光学、视频等信息。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全面自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设备厂商开放在线监测数据接口,公开水文算法模型、数据格式和通信协议。

勘测局掌握在线监测数据接口和水文算法模型,建立在线监测数据接收、计算和监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接收系统”),负责所属测站在线监测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计算、查看和设备监视工作。

水文局逐步统一数据接口、集中管理水文算法模型、建立全局在线监测数据归集和应用统一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平台”),负责全局数据归集、算法库建立、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展示等工作。

四、各阶段工作

(一)确定方案

9月15日之前,勘测局全面摸排在线监测设备应用及其数据管理情况,就开放数据接口、算法模型等问题与设备厂商达成意向。明确自主管理的技术路线、资金筹措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制定自主管理工作方案,并报水文局。

9月底之前,水文局完成勘测局自主管理工作方案的审查,确定自主管理具体要求,统筹协调各勘测局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

12月底前,勘测局主动谋划、完善方案、加强协调、动员力量,全面推进自主管理工作。勘测局要基本完成接收系统的建立,初步实现对所属测站水文在线监测数据自主采集、存储、传输、计算、查看和设备监视。水文局统筹协调自主管理方案实施。全局自主管理模式初步建立。

(三)并行完善

2022年1~6月,自主管理模式与原有厂商平台代管模式并行测试,持续完善勘测局接收系统和水文局应用平台。

(四)检查考核

水文局对勘测局2021年及其以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水文测报业务工作测算、“一站一策”先进评选等工作挂钩。

五、重点要求

了解、掌握所属测站的水文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勘测局自身的基本职责。现在勘测局已经具备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充分的自主权力,担负起一些与之相匹配的基本的水文事业发展责任,责无旁贷。各勘测局要主动履职、主动谋划,自行安排经费渠道,用好、用实基建资金和事业经费。水文局将根据各勘测局任务完成情况,重新核算业务经费,安排下一年度分配方案。

各勘测局要协调所属计划、技术、科研和测站等各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实验和应用等各阶段,主动寻求水文局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和统筹,确保自主管理工作圆满完成。

六、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关于设备厂商开放数据接口和算法模型的有关要求,作为今后水文监测的必要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厂商禁止引进到我局开展生产、科研工作。

(二)未经水文局同意,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出具水文监测新仪器新设备应用(含研发比测、科研实验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未经水文局同意,各类宣传报道中不得包含生产(代理)厂商名称、仪器品牌型号等信息,只允许出现在线监测的设备类型信息。

联系人:

山,电话:027-82820107

朱子园,电话:027-82829332

芸,电话:027-82820054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2021年8月17日1小

责任编辑: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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