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水利部水文司关于开展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监测处 时间:2021-10-12 编辑:郑力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加强百年水文站保护,传承水文历史遗产、科技和文化,展示百年水文站特色,表达百年水文站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水文司开展“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致力于将百年水文站的思想、概念、意义,以符号化、形象化的形式展现百年水文站的特色和功能作用。便于社会公众迅速、准确地理解和识别百年水文站及其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激发和提升对水文事业的认同感、使命感,有利于将水文历史、文化和内涵充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有效推进百年水文站的保护和创新发展。最终选定的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将应用于认定的百年水文站。

请各单位在活动征集期间,做好对“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活动的组织宣传,广泛动员水利干部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设计投稿,积极推介优秀作品,要充分发挥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载体作用,为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打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的主题为“百年水文站、百年新传承”。

三、作品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提交作品需不构成对其他作品的侵权;作品被采纳后,水利部将拥有该标识(LOGO)的使用权和注册权;

(二)标识(LOGO)符合主题,充分展示百年水文站、水文长系列历史资料等内容的整体形象;

(三)标识(LOGO)图案宜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易于理解,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四)标识(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等;

(五)设计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用电脑软件绘制,建议同时提交:1. 矢量图及所用字体;2. 创意说明和作品创作理念,以及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3. 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

(六)标识(LOGO)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时,建议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说明采用的文档格式、软件版本,采用的 RGB/CMYK颜色模式及使用的色值等信息,可在附件中填写或单独提交说明。

四、征集活动时间

作品投稿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纸质投稿以邮戳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投稿人需遵守相关法律,对作品知识产权负全部责任;

(二)参赛作品不得出现广告和外部非法链接;

(三)为公益目的,水利部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允许在不改变原作核心内容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解读和修改;

(四)作品提交时,请同时提交附件中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报名表;

(五)投稿人需要保留作品原稿的原始文件,以便查对。

六、作品提交方式

投稿人须填写《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报名表》(见附件),签字后与作品一同提交。可通过以下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设计电子文档或纸质稿件,欢迎同时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征集活动委托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一)电子稿件投稿邮箱:

caizhao@nhri. cn

hwliu@nhri.cn

(二)纸质稿件的邮寄地址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5号,邮编:210029

(三)联系人:

蔡钊 025-85828818

刘宏伟 025-85828529

刘晋 010-63202066


附件: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报名表


水利部水文司

2021年9月27日

附件:百年水文站标识(LOGO)设计报名表 .docx

责任编辑: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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