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委水文汉江局十堰分局房屋招租公告

来源:汉江局 时间:2021-12-21 作者:汉江局 编辑:杨华欣

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水文汉江局)研究,决定对水文汉江局十堰分局所属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2号18间门面房和仓库向社会公开招租,该房屋已获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出租批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一)、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2号。

(二)、房屋概况:7间门面房为临街一楼,4间为偏街品面坊,4间为家属楼一楼仓库,1间(6小间)为办公区三楼办公房。

(三)、招租条件:

1、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凡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以及从事餐饮、娱乐行业及其他对市场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均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2、根据市场行情和周边租赁价格,每套(或间)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QQ截图20211221100741.jpg

(四)租赁合同期限:贰年(2022.01.01~2023.12.31)。

二、招租方式

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报名时报名人须向十堰分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同时缴纳人民币500元报名费,并将缴款回执单打印作为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账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十堰分局

账号:420501617408000002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人办事处

报名文件寄送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2号

邮编:442012

三、承租方条件

(一)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房屋使用功能定位,不得从事未经同意的任何其它项目。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各种证照和缴纳各种税费,不得在承租房屋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扰乱社会的行为。

(三)承租单位法人(或个人)及所在工作人员,不得有刑事、治安、信誉及其它不良记录。

四、招租流程

(一)接受电话或者现场报名;

(二)报名人可在2021年12月24日前联系汉江局十堰分局到现场看房咨询并缴纳报名费;

(三)承租报价资料提交:报名人须在2021年12月24日前向汉江局十堰分局以密封件形式提交报价及资质材料。对参与报名而不提交报价及资质材料的报名人将不退还其所缴纳的报名费;

(四)租赁合同洽谈:水文汉江局十堰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家提交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评估后确定价高者为承租意向对象并与其进行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所缴纳的报名费。

五、合同签订

根据合同洽谈情况,由水文汉江局综合事业中心负责进行合同审查,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巍-13687299115

附件:投标报价表


长江委水文汉江局十堰分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投标报价表.docx


责任编辑:钟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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