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游局房屋出租公告

来源:上游局 时间:2021-12-28 作者:刘小来 编辑:刘小来

根据《长江委水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房屋资产,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研究决定,对我局所辖攀枝花分局在租的且于2021年底到期的一处闲置房屋向社会进行招租,所有进行招租的房屋于2019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租概况

1、房屋坐落位置:房屋坐落位置在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上段滨江路边。

2、房屋规划用途:攀枝花水文站业务用房。

3、权属证情况:属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产权,国有资产。无证。

4、出租面积:380平方米。

5、招租条件:限制餐饮经营。

6、招租底价:12万元。

7、租赁期限:二年。

8、招租编号:30

二、招租声明

1、承租者在报价前仔细了解所承租房屋的规划用途及标的的现状、瑕疵及租用合同签订年限。

2、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屋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扰乱社会的行为。

3、承租人在报价时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者投标作废。

4、房屋租金按年交纳,承租人在与水文上游局签定房租合同后3天内一次性交完第一年房屋租金。第二年的房租必须在第一年到期后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纳第二年的房屋租金。

三、承租人报名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及费用交纳方式

1、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5日。报名时报名人需向水文上游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同时缴纳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原承租人如需续租,且已交纳房屋租用履约保证金的可不交此投标保金), 并将缴款回执单打印作为报名材料一起提交。

2、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报价函请用邮政快递到如下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410号

单位:水文上游局

收件人:刘小来

电话:13668438988

3、承租保证金转到以下账户

账 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账 号:111607546643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

四、招租流程

1、承租人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证明及房屋租用报价函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到相关收件人处,且报名有效。

2、业主单位招租小组人员于2022年1月16日开始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比打分,综合评定考虑的主要因素为:租用房屋用途、房屋租金、房屋租金递增率、承租人信誉等因素。如果二年房租一次性交纳则优先考虑。

3、通过评审后,上游局告之报名人员评审结果,如果评审通过,则由甲乙双方商议签定房屋出租合同。

五、报名咨询联系人

刘小来,电话13668438988

蒋同宾,电话13883113603



附:承租报价函

承租报价函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我愿承租编号为: 的房屋用于经营 ,年租金报价为 万元。租期2年,按年交纳房屋租金。

单位名称:

或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2年 1 月 日

附:承租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复印法人证书一份。


责任编辑: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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