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委纪检组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长江委纪检组 时间:2021-12-31 编辑:郑力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全委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扛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监督管理,传导责任压力,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推进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筑牢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守纪律红线。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其他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者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各类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等;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漠视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全委干部职工要坚守法律底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平安、文明、健康过节。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全委各级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强有力的惩治措施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新时期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以优良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节后,委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将《重要节假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审签后,于2022年2月8日前报送委纪检组一室(元旦、春节一并报送)。

联 系 人:王攀 联系电话:027-82926201

长江委纪检组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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