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房屋招租公告

来源:综合事业中心 时间:2023-10-09 编辑:袁正颖

根据长江委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在约定经营范围的前提下,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3号部分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地基本情况

(一)房屋座落: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3号A栋1层5号和6号车库;

(二)房屋概况:5号和6号车库面积均为27.37平方米,出租用途为车辆停放;

(三)租赁期限:一年起租,最长不超过四年;

(四)租赁价格:5号和6号车库租金底价均为650元/月。

二、招租方式

采取自由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7:00。报名时报名人须向招租人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盖章后的复印件(证件查验后原件退还给报名人);

(三)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如报名人为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条款第(三)项的证明材料。

三、承租人条件

(一)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招租人确定的出租房屋功能定位使用本房屋,不得改扩建承租房屋,不得开展未经出租人同意的任何其他项目;

(二)承租人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自觉接受招租人或相关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承租房屋。

四、招租流程

(一)在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3号附近张贴招租公告,同时在长江委水文局网站发布招租公告;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租赁洽谈。现场报价,确定租赁价格、租期、履约保证金、物业费、安全等;

(五)达成意向收取1个月房屋租金的诚意金,诚意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合同谈判。

五、合同签订

按长江委水文局有关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袁正颖 联系电话:027-82927576 15927482250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水文楼2308室

202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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