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人劳处 时间:2024-04-03 作者:人劳处 编辑:梁绮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011061)水文勘测岗位25因实际考试人数低于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按规定招聘人数核减一人。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参加面试确认

请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参照模版填写面试确认书(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电子邮箱cjhgkzp@cjh.com.cn,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岗位编号)××岗位面试”。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电子邮件中一并注明。

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2.放弃面试确认

考生如放弃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电子邮箱cjhgkzp@cjh.com.cn,邮件标题统一为“×××放弃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岗位编号)××岗位面试”。

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考生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4月12日9:00-17:0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2、2023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涉及到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年龄要求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4月13日(周六);

3.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4.候考及面试时间:各岗位候考时间于资格审核当天现场确定,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面试时需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D出口出站步行400米即可)。

(二)考生应注意保密,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三)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6601;027-82828405

政策咨询电话:027-82927765

监督电话:027-82820098


附件1 面试名单.pdf

附件2:面试确认内容.doc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2024年4月3日


责任编辑:人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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