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管理

关于实行上下班刷卡考勤(暂行)的通知

来源:人劳处 时间:2022-03-17 作者:人劳处 编辑:苏晓玉

(2016年6月8日以“水文人劳函〔2016〕51号”文印发)

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6月14日(星期二)起,局机关实行刷门禁卡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1.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若有变动按新规定执行。

2.考勤方式:用门禁卡刷任一读卡器,早上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如未带门禁卡可登录综合办公平台考勤。

3.上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记为迟到;下班提早超过10分钟记为早退;未请假中途离岗超过1小时记为脱岗;未请假超过半个工作日记为旷工。

二、具体实施

1.职工出差或请病假、产假、婚假、事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须通过综合办公平台办理审批手续。

2.因外出办事、开会等原因不能考勤或因加班太晚第二天确需推迟上班的,司机、食堂管理、值班等特殊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须及时通过综合办公平台履行相关手续。

3.因接送小孩(仅限小学、幼儿园)确有困难的,由各部门统一登记,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严审核,报人劳部门备案。双职工每次接送仅限1人。

4.女职工哺乳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5.极端天气考勤酌情处理,具体由人劳、局办、工会商定。

6.预报中心、水资源中心、技术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考勤自行管理。

三、结果运用

1.迟到、早退或脱岗,月累计超过3次的,每超过一次扣50元,月累计超过6次的,予以通报且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代刷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每人扣500元,且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病事假、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2.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玩游戏、炒股、购物、听音乐、看电视剧等),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四、有关要求

局机关职工要带头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在全局树立良好的榜样;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部门职工考勤异常情况严格审批;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技术支撑和统计分析;人劳处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登陆综合办公平台汇总各部门上月考勤,根据考勤结果调整职工工资,并与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适时通报考勤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上下班刷卡考勤操作指南.docx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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